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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有两页空白
- 签证到期后,护照的有效期至少3个月有效;
- 两份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以往所有有字页(包括签证、出入境记录等)复印件;
- 护照签发时间在最近10年之内;
- 护照必须申请人本人签字;
- 旧护照原件(如有),一份旧护照首页件及以往所有有字页(包括签证、出入境记录等)复印件
2张,35x45mm, 白底彩照,无损坏、无头饰/免冠、无修图,6个月内拍摄
在职证明: | 在职证明用英文或德文撰写,或用中文撰写附英文或德文译文,打印在单位公函纸上。并包含以下信息: - 单位地址、 电话和传真号信息; - 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及其职务和联络方式; - 申请人姓名、职务、薪资、工作年限以及返回后保留职位保证和准假确认; |
营业执照: | 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 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学生证: | 原件+复印件 |
在读证明: | 用英文或德文撰写,或者用中文撰写附英文或德文翻译,由学校出具。内容包括在读学校的电话、具体地址,准假确认以及批准人的姓名和职务。 |
出生证: | 需要英文或者德文翻译件(经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或亲属关系证明需要英文或者德文翻译件(经由中国外交部认证); |
如果家长与未成年人同行,但不同时申请签证: | 家长护照的复印件和签证号或签证申请号 |
如果单独旅行或与单方家长旅行: | 由家长出具同意书,或不随同旅行的另一方家长出具同意书,同意书需要英语或德语翻译,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并外交部认证; |
备注: | 当父母一方或监护人不在中国,“出行同意书”需要在所在国的相关部门去签字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