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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个人旅游签证

● 此为服务费,不包含使领馆及签证中心收费以及保险费
● 服务内容包括:申请表代填、资料翻译、模板提供、签证预约、材料合规整理等
参考价格:407.00
个人旅游签证
材料清单
捷克
1、护照(原件+复印件)

- 至少有两页空白

- 护照有效期在回中国之后不少3个月

- 两份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以往所有有字页(包括签证、出入境记录等)复印件;

- 护照签发时间在最近10年之内,且无损坏;

- 旧护照原件(如有),一份旧护照首页复印件及以往签证复印件

2、照片(原件)

2张,近6个月内拍摄(彩照,约3.5×4.5cm,白色背景),无修图,按ICAO规定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原件需在递交申请时出示,经由验证后当场返还。
4、偿付能力证明(原件)
最近3-6个月的由银行出具并盖章的对账单原件(不接受定期存款)
* 该对账单应为工资、退休金等固定收入证明,活期余额最好不少于5万元
5、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户口和工作地不在同一省区的申请人,须提供签发三个月以上有效的暂住证/居住在复印件 (如适用)
原件需在递交申请时出示,经由验证后当场返还。
6、在职人员

在职证明: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原件(英文件,或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件),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 任职公司的地址,联系电话,传真

  • 申请人姓名、职务、工作年限,工资;

  • 签字人的姓名,职务;

  • 准假证明;

营业执照:由任职公司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退休人员
退休证复印件
原件需在递交申请时出示,经由验证后当场返还。
8、未就业成年人

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 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9、未成年人

学生证:

原件+复印件

准假证明: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如下信息:

- 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

- 准假证明

-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

- 复印件一份

与双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

亲属关系或监护关系证明,公证+外交部认证

与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

亲属关系或监护关系证明和不同行的一方家长或监护人给同行家长的“出行同意书”(标明旅行目的地国家和具体旅行日期)。两份文件都要公证+外交部认证

与第三方旅行:

亲属关系或监护关系证明和双方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标明旅行目的地国家和具体旅行日期)。两份文件都要公证+外交部认证

备注:

当父母一方或监护人不在中国,“出行同意书”需要在所在国的相关部门去签字认证。


注意事项
NOTICE
01
20151012日起,所有签证申请人在申请申根签证时将被要求提供生物识别数据(十指指纹和一张数码照片);首次采集指纹的,需申请人本人亲自前往签证中心进行数据采集
所有需复印的请用A4纸复印
02
请务必提供真实的材料,若有造假,极有可能被拒签;但这并不说明,提供真实材料就一定能出签,签证结果由使领馆决定。
03
捷克大使馆/总领事馆保留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信息或文件的权利,如认为必要,有权通过电话调查或亲自与申请人面谈。
04